首页> 教学管理> 管理制度> 正文
健康与护理学院实践教学中心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4-03-25 阅读:

 

一、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种用具、用品和可以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其单位价值较低(1000元以下)、使用年限较短(一年内)、使用过程中可以保持原有实物形态。

二、低值易耗品由实验员和实验教师于上一学期末提出采购清单,实践教学中心主任起草采购申请报告并附采购明细,经院领导审核、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统一采购或领取。

三、所购物品,须验收入库,办理入库点验、审签手续。验收合格入账后,办领用手续。

四、实践教学中心根据需要建立低值易耗品的常备库房,由专人负责,设立备用物品明细账及领用登记薄。

五、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根据物品使用计划及实际需要发放物品。加强存放及领用过程管理,领取物品时,领用人及中心主任填写出库单。

六、科学安全地分类定位存放,防止积压,及时调整贮备品种和存量,提高物质使用效率。

七、低值易耗品为学校财产,不得公物私化,据为已有,一旦发现违规领用,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合理使用实验耗材,提倡节约,杜绝一切浪费行为。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