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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李琨等63名学生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0-02-28 阅读: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 李琨等63名学生(详细名单见下表)本人提出入党申请,经团组织推优,支部委员会研究,党总支委员会审议,拟确定以上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予以公示。现对李琨等63名学生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群众观念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7天(自2020年2月28日到3月5日止)。

公示期间,特殊时期,广大党员、群众监督可采取打电话、邮箱或QQ、微信的方式,向护理学院党总支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党总支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查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QQ:971182197                 

微信:13072780686

来访电话:13072780686        

来信邮箱:971182197@qq.com

 

中共护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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