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评选标准 |
学习之星 | 1.上一年度综合成绩年级排名第一(计算必修平均成绩,不算选修) 2.在有影响力的重大市级及以上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3.博学学分大一0.8分、大二1分、大三1.4分、大四1.8分 以上标准需满足两项 |
管理之星 | 1. 在校级或院级学生组织担任部长以上职务,或社团协会副会长以上,曾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2. 在班级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所在班级上一学年被评为优秀班集体 3. 博学学分大一0.8分、大二1分、大三1.4分、大四1.8分 以上标准需满足两项 |
阅读之星 | 1.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阅读比赛和演讲比赛,且取得成绩在前三名,所写文章获区级以上奖项 2.在校期间积极阅读书籍,图书馆借阅纪录上一年达8本(每年1—12月) 3.入校以来博学学分达3分 以上标准需满足两项 |
创新之星 | 1.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赛事并获得前三名 2.以个人名义注册公司,并产生一定收益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以上标准至少满足一项 |
志愿之星 | 1.担任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 2.积极参加志愿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时长达100个小时以上 3.在校期间曾被评为市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 4.本人或所带团队志愿服务事迹被校级以上媒体报道 以上标准需满足两项 |
运动之星 | 1.在体育类比赛中获得校级比赛前三名或获市级以上荣誉 2.本人体育运动获奖事迹被校级以上媒体报道 以上标准需满足一项 |
文明之星 | 1.从未发生过使用大功率电器、晚归、不归、吸烟等违纪违规情况 2.担任寝室长,所在寝室被评选为五星级寝室 3.大一学生一个学期、大二学生三个学期、大三学生五个学期连续担任四星级寝室长,或寝室成员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 以上标准需满足两项 |
实习实践之星(大四本科、大三专科参评) | 1.在实习单位被评选为优秀实习生或优秀实习组长 2.在实习过程中获得患者自发送锦旗或感谢信 3.先进事迹被校级及以上媒体报道 以上标准需满足两项 |
注:1.该标准用于每年学院星级人物的评选。 2.参与评选的学生不得有挂科、违纪行为 3.星级人物获得者可在学院学校各类评选中优先考虑,并加0.15个思品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