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1-10-29 阅读:

 

各学院、处、室、馆、中心:

截止2021年10月28日,国内目前已有两个高风险地区、十八个中风险地区,多达十二个省市出现了散发疫情。为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经学校研究,现将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门管控

1.师生凭有效证件、经扫码、测温后进入学校。

2.外来人员和车辆原则上不得入校,确因联系工作需要进校的,由工作联系单位开具 “来访工作证明”后扫码、测温进入学校。

二、加强校园管理

1.后勤服务中心加强学生公寓门禁管理,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各单位提醒学生宿舍要勤通风、勤打扫,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2.各单位加强教室、图书馆、会议室、实验室等场所的管理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

3.严格管控大型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原则,鼓励采用线上方式举办活动。超过100人的大型活动必须先报主管单位(部门)审批,涉及校外人员参加的超过50人的活动必须向江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经同意后按照要求拟定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三、师生管理

1.提醒师生员工高度重视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减少去人群密集场所,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时要立即就医排查并及时向居住地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告,同时配合相关部门按有关程序处置。

2.全校师生必须每日坚持在“学习通”APP上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外出行程。师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各单位教职工每日完成健康日报比例低于98%的予以全校通报并按照行政管理责任事故处罚标准予以扣分。

3.对还没有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的师生进行再动员,要求已接种第二针且超过六个月的师生尽快接种第三针疫苗。

4.师生员工坚原则上不离开武汉市、非必要不出湖北省。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市、出省的师生必须向所在单位履行审批报备手续。

四、教学管理

1.近期不集中安排出省的实习、实训活动,尽量安排在湖北省内。

2.视后续疫情形势发展,教务处按上级要求做好教学及寒假安排的调整预案。

 

                                         学校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