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湖北省档案局关于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鄂学办发﹝2021﹞13号)要求,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期间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根据归档文件材料清单,认真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齐全完整。
二、各单位要在2022年1月10日前,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期间形成的归档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学校党委宣传部,电子材料发送到594161763@qq.com邮箱。党委宣传部汇总后,向学校档案室移交。
三、提交的电子材料要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涉及会议记录(手写原始文件)、红头文件、签发文件等需要提供其电子扫描件。
四、学校档案馆要服务党史学习教育,要对党史学习教育档案设置专门类别或独立全宗进行管理,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档案资料的完整、系统。
中共武昌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