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馆、中心:
为维护学校稳定和师生安全,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教育领域金融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排查学校金融风险隐患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1.校内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隐患,尤其是以区块链、元宇宙、虚拟货币、解债服务、预付费为名的集资骗局。
2.校内是否存在以非法手段催收债权、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金融业务、电信诈骗、非法“套路贷”、“校园贷”等风险隐患。
二、排查对象
1.校内各单位。
2.全体师生员工。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出资、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全面排查,务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摸清本单位和师生员工存在的金融风险隐患。
2.各单位查出的风险隐患情况,请书面向学校办公室报告,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情况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日,到期未报告情况的视为本单位和师生员工均不存在金融风险隐患。
学校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