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科学防疫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的传播,科技部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司、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决定开展以“科技战疫 创新强国”为主题的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科普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 时间要求。
参选作品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之间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
2. 内容要求。
内容围绕普及科学防治新冠肺炎知识,传播科学防治新冠肺炎方法,宣传公共卫生和复工复产的相关知识与方法,并符合以下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2)与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3)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4)作品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5)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6)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
3. 形式、格式要求。
(1)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2)格式须为MP4格式,单个视频大小为100—200兆之间,建议为高清视频。
二、推荐方式
1. 有关单位推荐。
各区科经局、东湖高新区科创局、经开区经信局,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推荐微视频不超过3部。
2. 社会征集。
为激励社会各界、广大公众参与科普微视频的创作、制作,繁荣发展科普微视频创作,面向社会征集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每个机构、每位公民可以自荐作品1部。
三、投稿方式
1. 有关单位推荐作品。
有关单位推荐的科普微视频,同时通过以下2种方式提交材料。
(1)同时提交视频文件、《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推荐表》(附件1)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至邮箱:whkjfy@126.com。
(2)邮寄推荐的微视频视频光盘(5套)、纸质版《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推荐表》(5份)至武汉市科技局。
2. 社会征集作品。
(1)机构、自荐个人请将《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自荐表》(附件2)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作品视频文件一并发送邮件至:whkjfy@126.com。
(2)邮寄推荐的微视频视频光盘(5套)、纸质版《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推荐表》(5份)至武汉市科技局。
3. 注意事项。
作品推荐,提交学校截止日期:2020年6月3日。
(1)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微视频作品中,只能由第一作者提交,限1部;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科普微视频,只能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限1部。
(2)自荐机构应为科普微视频作品原创机构,限1部;多个机构参与制作的,只能由第一制作机构自荐,限1部。
(3)自荐个人必须是科普微视频作品原创者,限1部;多人参与制作的科普微视频作品,只能由第一制作人自荐,限1部。
主办方拥有对所投稿作品的播放权。
四、评选办法
所有作品经形式审查后,市科技局将组织评议专家组进行评议,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评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科技合作处 胡信
电 话:027-65692145
邮 箱:898073340@qq.com
地 址: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05室
联系人:武汉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吴燕 梅特
电 话:027-65692096 027-65692098
传 真:027-65692096
邮 箱: whkjfy@126.com
地 址: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520室
学校联系人:石苗 联系电话:027-81652054 地址:行政楼111室
科研处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