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简介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即湖北省妇女儿童医院,湖北省生殖保健中心)是省属的非营利性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于1977年,是卫生部第一批授予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院坚持探索医疗、保健、预防三结合的办院模式,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服务宗旨,承担了全省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培训、妇幼卫生信息、科研等六大任务,是全省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也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人口基金、世界卫生组织等妇幼保健国际项目的合作单位,是华中科科大同济医学院教学医院,是全国首家省级生殖保健中心,是卫生部最早指定的“全国新生儿专业医师培训基地”,“全国十佳模范爱婴医院”。
二、招聘信息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招聘75名“聘用护士”(其中70名招录应届毕业生,5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报考对象:
(一)2015年护理(助产)专业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4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1、参加2015本院延长实习生考试录取者;
2、未参加考试,符合条件者。
(二)产科助产士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大专、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证”、能独立完成接生、年龄在28岁以下。已婚已育者报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聘用及待遇
(一)生活补助费
本次招聘的应届护士,录取后在取得毕业证之前,在我院试用期间由用人科室发给一定的生活补助,其标准为:大专生每月1200元,本科生每月1400元(从用人科室成本中支出)。
(二)签订《劳动合同》
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合格但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缓签《劳动合同》,限期一年;试用不合格者或缓期一年仍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将被淘汰。
(三) 签订《劳动合同》后享受下列待遇:
1、工资:根据国人部发[2006]56号文,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工资按天计发。见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确定岗位后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
2、奖金:
(1)试用期3个月内不发劳务奖金;
(2)试用期满按医院奖金制度发放奖金。
3、其他福利
(1)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2)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
(3)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健、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四、招考办法
(一)报名地点:本院人力资源部。
(二)报名要求:
2、报名时须提交材料:(1)本人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填写完整并打印的《聘用护士招考报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个人信息表》(仅须电子版),以上两种表格电子版均存入U盘,一并交人力资源部。
(三)护理技能操作考试
(四)加分减分规定:包括学历、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总加分不超过5分。
(五)面试
(六)录取办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总分排名,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审定后,公布聘用护士录用人选,并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