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馆、所、中心:
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公安消防机关通知要求,现将寒假及春季开学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明确责任
近期国内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事故频发,各单位须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寒假及春季开学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原则,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到岗、到人、到事。
二、加大安全检查力度
1.各单位在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检查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门窗是否关好、水电总闸是否关闭,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请及时向安保处报告。
2.检查重点部位(实验室、机房、图书馆、危化品仓库等)、贵重仪器设备防火防盗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明确安全责任人。
3.开学后,学工系统加大对学生公寓使用违规电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制刀具的检查力度。
4.后勤服务中心加强对配电房(室)、食堂燃气使用的安全检查,配电房(室)内严禁堆放杂物、严禁住人。食堂停止营业后确保断电、关闭燃气总阀。
5.各楼栋管理员严格落实每日防火巡查,检查门窗、电路、用电设备安全,及时清理各类废品杂物,密切注意楼栋进出人员。
6.各学院、后勤中心、安保处加强各楼栋疏散通道检查,安保处确保全校消火栓水压正常,灭火器压力正常,应急照明正常。
7.开学后安保处联合相关部门加强重点岗位消防技能培训和学生逃生疏散演练,确实提高初起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三、开展安全教育
1.寒假期间各学院开展一次以防火、防意外事故为主要内容的网络安全教育,转发消防部门印制的《至全体家长的一封消防安全信》。开学后重点提醒学生公寓内严禁使用违规、劣质电器,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提醒师生请勿酒后驾车或无证驾驶,遵守交规,校园内减速行驶,礼让行人。
3.教育学生寒假期间远离黄、赌、毒,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特别是邪教组织。
4.各单位提醒所属教职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落实相关防护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确保财物安全
1.办公室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重点部位如实验室、机房要贴好封条。
2.学校贵重仪器设备,(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按资产处规定妥善保管。
3.学生贵重物品离校时不要放在宿舍。
五、留校师生员工安全
1.校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以免造成人身伤害或引发火灾。
2.国际学院、学工处对留校和推迟离校的学生,安排专人管理,确保不漏一人。
请各单位严格执行通知要求,确保校园安全,对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者,按照相关法规处理。安保处24小时值班电话:81652110 81652034
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