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馆、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学校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二、有关事项
1.学工处、国际处和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加强安全防范,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安保处加强假期的安全巡查;后勤服务中心做好假期的餐饮、水电和校园环境保障,确保用水用电用气安全。
3.安保处、学工处、国际处和后勤服务中心要按规定落实值班值守工作职责,遇有突发事件须及时向带班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置。相关部门的值班安排请于3月28日中午下班前报校办。学校的值班安排另行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